森源电气:森源电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的产 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 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超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但是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