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化工: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独立、勤勉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军,男,1966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律师。 现为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山西抱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本公司和 精英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