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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002368Taiji Corp,Ltd(002368)2024-04-17 10: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对公司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 聘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建议。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