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科技: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细则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修订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北 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累积投票制下,股东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监 事人数的乘积,每位股东以各自拥有的投票权享有相应的表决权;股东既可以用 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位候选 董事、监事;董事、监事的选举结果按得票多少依次确定。 第三条 股东大会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