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科技: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修订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公司独 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应向独立董事 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及投、融资活动 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独立董事要求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的,公司应 尽量安排。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