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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洋:《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002376SNBC(002376)2024-04-26 13:54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有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