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三)应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 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 (四)在年报各项工作进程中负有保密义务,并应督促其他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 务,严防内幕信息泄漏和内幕交易等行为; (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的及时披露;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 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山东新北洋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资料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