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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002378ZY-Tungsten(002378)2023-11-29 08:21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应至 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