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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002395DOUBLE ELEPHANT(002395)2024-06-03 11:1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27 层 邮编:200041 电话:(+86)(21)5234 1668 传真:(+86)(21)5234 1670 电子信箱:grandallsh@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6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引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