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