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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锐捷: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002396Star-net(002396)2023-12-08 08:35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和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