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必备文 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判断,并据 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由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在 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公告。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股东大会 届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方式、有权出席会议的人员、会 议审议的事项等,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 权以及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等事项。根据上 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对 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