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普瑞: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要求,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吕川先生、黄鹏先生、易铭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事会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吕川先生、黄鹏先生、易铭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