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仕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战略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管理,提升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效率, 为适应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 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爱仕 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 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 由二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