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河南怀川律师事务所关于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河南怀川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怀川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持有有权机关-河南省司 法厅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1410000MD022356XQ号《律师事务 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依法具有执业资格。 本所经办律师依法审核、验证了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 有关程序、召集人及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主体资格、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涉《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事项。在此基础上,本所特针对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合 规、真实及有效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是根据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现行适用的《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 河南怀川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而出具。 撰写、签署《河南怀川律师事务所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