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保证公司 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发展并落实公司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方面的工作,提升 公司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 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ESG实践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