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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詹 萍 胡高云 夏劲松 2023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