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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 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 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 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 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鉴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 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