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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施德:《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002416aisidi(002416)2023-12-01 12:36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3 名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过 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