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4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3〕273 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上述情形反映出你公司在公司治理、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不规范问 题。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 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现要求你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后续根 据我局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管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 行。 一、公司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