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资本: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新民、钱卫、胡小雷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24 日 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张新民、钱卫、胡小雷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均能够 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