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委托单位: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 85 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 886690 网 真 号 址 : http:// ww w.Reanda.com 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 i殊普通合伙) 利立 刘素云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景伟鹏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2 利安达专字〖2024〗第 0050 号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 股份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