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 夫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 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6 号公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2022] 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 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的 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尤夫股份公 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