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尤夫股份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 利安达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作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股份或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收到公司转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 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3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对照问询函 的相关要求,对其中需要年审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回复如下: (本回复统计数据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一、问题 1 1.年报显示,你公司(1)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25.81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5.48%。 (2)本报告期实现归母净利润为-0.93 亿元,去年同期为 5.17 亿元。(3)本报告期经营活 动现金流量净额为-0.88 亿元。(4)2018 年至 2023 年,扣非后归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