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08月)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1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 务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 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