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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董事会议事规则
002452Changgao NEET(002452)2024-01-12 10:44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和 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的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 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 名誉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长、名誉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 1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中独立董事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