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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002452Changgao NEET(002452)2024-01-12 10:44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其实施进行评 估、监控;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