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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2452Changgao NEET(002452)2024-03-26 12:18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传富、欧明刚、喻朝辉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 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 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 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 5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传富、欧明刚、喻朝辉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