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电新: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六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预案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本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主板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说明,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对于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 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 | | 公司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