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事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嘉事堂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文件编号:安理法意(2024)嘉字第 032901 号 致: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嘉事堂"或"公司")委托,指派张晓光律师、谷雨禾律师(以下 简称"承办律师")担任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法律顾问,出席 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结合《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 议的公告》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而出具。 第一节 律师声明 1.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出具日以前与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