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基软件:公司章程修正案
| 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可分配利润为 | 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形的,可以不进 | | --- | --- | | 正值,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 | 行利润分配: | | 影响公司后续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 |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 | | 求情况下,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 | 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 | | 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 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 | 报告,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 2、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资 | | 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 产负债率高于 70%; | | 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 3、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 | | 的 10%。公司最近 3 年以现金形式累计 |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 |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3 年实现的年均 | 4、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 情形。 | |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进行 |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 | 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 | 公司当年度盈利且提取法定公积 | | 所处行业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