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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汽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002510TQM(002510)2024-03-17 07:36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二四年三月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全部由 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其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一章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人员组成: 1、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2、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其工作小组成员人选,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3、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