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 会计政策,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后的财务信 息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子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 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以下无正文)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坚、刘兴翀、汤健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 经审核,本次交易旨在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业务结构,符合公司现阶段发 展需要及实际现状;本次交易价格参考相关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