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承诺函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发行人"或"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4年1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2 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4〕254号)。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本次变更前签字会计师为张利法、 王庆宾,现拟变更为张利法、赵长峰。 赵长峰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王庆宾签署的 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齐峰新材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 为张利法、赵长峰。 变更后签字人员的基本情况:赵长峰于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 业14年。 王庆宾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