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相关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委任。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