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主要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董事本人出席 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 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会议的组成及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作为董事会 的工作机构。四大委员会的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