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委员中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审计委员会的 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委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