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0月)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公司建立独立的外部董事(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财互联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公司董事会设 3 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战略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