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 1/2 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会议由监 事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由监事本人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 第二章 会议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