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九月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万和电气"或"公司")的委托,北京 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本所")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 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题述事宜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万和电气本次股东大会由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决定召集。2024 年 8 月 24 日,万和电气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