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治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 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苏州春兴精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 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活动。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会 计师事务所等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第五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报披露 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六条 公司管理层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