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农: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相关事项 致: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新农")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金新农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下简称"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