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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科技"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新增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事前就收购河西金矿 100%股权完成并纳入合并报表拟新增日常性关 联交易额度事项通知了我们,我们于会前收到了公司提交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事项的相关材料,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对公司 2023 年前期发生 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和必要的沟通,分析了其与各关联方增加关联交易金 额的必要性。 2、公司拟审议的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 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业务 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