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二、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专 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且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刘向宁先生为会计 专业人士。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 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