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 过半数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