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3月)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 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前提下,可以采取电子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传真等) 或现场与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 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 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如有需要,公司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 1 页 共 4 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