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七)公司除需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交易事项,由董事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从法人股东选出的董事,因该 法人的内部原因需要易人时,可以改派。 第四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选连任不得超 过 6 年。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