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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盛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002566YISHENG PHARM(002566)2024-04-18 10:12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