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股份: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