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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002573SPC(002573)2023-12-01 10:28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清新环境", 依上下文而定)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服务 合同,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专项法律顾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清新环境延长本次 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 ...